【社保医保-生育津贴】女职工生育津贴、生育医疗费申报办事指南
录入编辑:裕丰财税 | 发布时间:2023-09-03办理地点: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一楼市医保局10窗口
广元市万缘新区玉潭路50号
窗口电话:(0839) 5572055
办理方式:现场办理、预约办理或网上原件预审后窗口办理
网上办事大厅: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://gys.sczwfw.gov.cn/
办事指南完整版获取方式:
B区大厅各楼梯口侧触摸屏、各窗口多功能服务仪
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://gys.sczwfw.gov.cn/
微信关注“广元市政务服务中心”公众号点击“微信办事”
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
http://srsj.cngy.gov.cn/
监督及政务热线电话:12345 (0839)5572233
取件方式:快递送达、现场取件、短信通知。
一、适用范围
统筹行政区域内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个人。
二、设定依据
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》(广人社发〔2014〕14号)第一条第一款。
三、申请条件
1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等法律法规;
2、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,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且连续缴费满6个月享受生育医疗费,连续缴费满12个月享受生育津贴。(具体领取津贴需要最低参保时间,请咨询当地医保局)
四、申请资料
1、广元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(1份,原件);
2、出院证明(加盖病情证明专用章)(1份,原件);
3、住院票据(1份,原件);
4、住院费用清单(1份,原件)。
五、数量限制
无。
六、办理流程
受理→审核→决定。
七、办理类型及时限
承诺件。
办理时限:5个工作日;
承诺时限:3个工作日。(补正资料时间除外)
八、收费标准及依据
不收费。
九、办理结果名称
《广元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结算》
《广元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结算单》
十、注意事项
无。
附件: